上海機動車為啥要進行報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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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實施條例規定: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。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。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,強制報廢;對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,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。
機動車達到國家報廢標準的里程或年限后,車輛的技術性能、經濟性能、廢氣排放均達不到要求。若繼續使用,存在較多安全隱患和污染環境,維修保養費用劇增。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等國務院六部委于一九九七年聯合發布《汽車報廢標準》規定:汽車行駛達30——50萬公里,使用8—15年或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、技術狀況無法修復的;車型淘汰、已無配件來源的;耗油量超過國家標準15%的;經修復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的;排污超標無法改善的車輛均應當強制報廢。
目前我國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:普通乘用車在行駛60萬公里之后引導報廢。去年新版的規定出臺,對排放標準作出了要求,很多國二、國三排放標準的車型面臨著強制報廢。很多15年以上的車基本都面臨著報廢,以舊換新,不管賣給販子還是4S店置換,價格都相當慘淡,基本就是“廢鐵價”。
一直以來報廢車基本都是按照廢鐵的價格賤賣,不過最近有消息稱修訂版《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》即將落地,新規廢除了報廢機動車的收購價格參照廢舊金屬價格計價的規定。放開了五大總成零部件:發動機、方向機、變速器、前后橋、車架的再制造、再利用。
報廢車拆解下來的五大件可以賣給零部件再制造企業,如果零件的成色不錯,就可以賣個不錯的價格,不必完全按噸賤賣了。
汽車報廢的新規除了能夠促進資源合理利用,節能減排之外,對于車主們來說,汽車的報廢價格確實會比目前的報廢價高一些。一些車況不錯,但是不符合排放標準的老車或許也可以賣個不錯的價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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